余伟安律师,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一系法学专业(刑事司法方向),2005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06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2007年执业至今。主要业务方向:政府及企业常年... 详细>>
律师姓名:余伟安律师
手机号码:18966826189
邮箱地址:464932438@qq.com
执业证号:16101200710262306
执业律所: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与丈八二路交汇处天安人寿中心54层
2017年西安工亡待遇最新标准及法律依据
【参考数据: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
职工因工死亡享受以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69611元/年÷12个月×6个月 =34805.5元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西安市统计局公布2016年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611元,月平均工资为5800.9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3616元/年×20年 =672320元
【国家统计局: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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